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庆枝,李道英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0192民初3638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道英:本院受理原告李庆枝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92民初3638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小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