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平县支行,冯世仿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1623民初1165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世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平县支行诉被告冯世仿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623民初1165号案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2月25日16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