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刚,徐炽丽, 惠州市大亚湾华达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391民初581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刚、徐炽丽:本院受理原告惠州市大亚湾华达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刚、徐炽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作出(2021)粤1391民初5816号民事判决书。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们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证据副本,上诉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