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秀荣,张静芬,谢绍群, 广东澄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515民初166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秀荣(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张静芬(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谢绍群(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澄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林秀荣、被告张静芬、被告谢绍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515民初16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莲下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七份,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