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怿,王怪,第三人-, 广东平海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和平县建筑工程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1624民初1614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东平海发展有限公司、王怿、第三人广东省和平县建筑工程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电信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被告广东平海发展有限公司、王怪、第三人广东省和平县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1624民初1614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8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