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晨阳,吴光明,洪伟,谭荟伶,文博,文青松, 南京七间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中玻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113民初2624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京七间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吴光明、洪伟、谭荟伶、文博:本院受理原告李晨阳与被告南京七间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玻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吴光明、洪伟、谭荟伶、文博、文青松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113民初2624号案件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民事裁定书、保全告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你来本院(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99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你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