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姚建国, 四川乐迪尔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川0129民初271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姚建国:本院受理的(2021)川0129民初2713号原告四川乐迪尔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