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龙,华龙, 远洋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鸿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市秦淮区徐庚汽车货运中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京鸿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王龙与被上诉人南京市秦淮区徐庚汽车货运中心、原审被告远洋国际建设有限公司、华龙、南京鸿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案件程序事项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