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南京瑞航日用品有限公司 ,南京瀚易达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京瑞航日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瀚易达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于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通淮街38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