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政府,山东省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山东力丰重型机床有限公司 ,山东省惠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民终2365号 |
案由 |
虚假登记损害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东力丰重型机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政府、山东省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东省惠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山东力丰重型机床有限公司虚假登记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民终23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