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文涛, 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文涛: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罗文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原告请求:一、判令被告罗文涛立即付还尚欠原告借款10000元及该款自2007年2月2日起至还请之日止的利息(借款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利率计,逾期按借款合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二、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一切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10日下午15时30分正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曲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