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唐明,唐成贵,唐五军, 青岛泰成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211民初4194号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明、唐成贵、唐五军:本院受理青岛泰成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诉你们(2021)鲁0211民初4194号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11民初41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