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苏兴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天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根据江苏兴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2月22日裁定受理债务人江苏天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破产管理人。该公司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管理人(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二号楼五楼511室,联系人:汪律师18151196067),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务人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查债务或交付财产,对该企业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依法中止执行。该公司的职工债权(无须申报),由管理人审定后另行公示。债权人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
刊登日期 |
2022-0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