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忠彪,黄涛,黄美慧,李成华,孙金华,李屾, 无锡万仕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无锡万仕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世纪鑫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涛旭物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213民初478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无锡涛旭物资有限公司、黄忠彪、黄涛、黄美慧、无锡万仕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无锡万仕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世纪鑫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成华、孙金华、李屾:本院受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213民初478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