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毛林良, 杭州九尺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毛林良(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仙岩镇毛家社区徐源51号):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九尺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毛林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归还欠款81854元;二、判令被告支付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款项付清日止的违约金,以25600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暂计至2021年8月1日为15360元。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