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利娜,陈大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金融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粤0304民初23318号,(2021)粤0304执12705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利娜、陈大鹏:关于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金融支行与被执行人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民初2331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257974.02元及利息,本院于2021年3月26日依法立案执行。本院依法查封孙利娜名下车牌号为粤BF90509车辆,现决定处置该车辆以清偿债务。本院依法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对孙利娜名下上述车辆进行评估,上述车辆评估结果为估价总值206950元。本院依法公告送达(2021)粤0304执12705号案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期履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及上述车辆评估报告结果通知书等文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执行裁定书内容为:拍卖、变卖孙利娜名下车牌号为粤BF90509车辆,以清偿债务。后续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财产,你们可向本院了解有关拍卖事宜,若你们在拍卖成交前向申请执行人清偿了本案债务,本院将终止拍卖,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你们承担。若拍卖未成交,本院将依法调价后再次拍卖,不另行通知。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