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安徽科利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优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0904民初576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徽科利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省优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科利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2021)粤0904民初5762号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