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祖强,张华,邹丽静, 河源市安乐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1602民初6565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源市安乐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华、邹丽静:本院受理原告郭祖强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602民初656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