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涛, 肇庆市高新区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新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1284民初3803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涛、肇庆市高新区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新支行与被告张涛、肇庆市高新区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1284民初380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6日9时45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