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杜珂川, 揭阳市明鑫贸易有限公司 ,汕头市川启化工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507民初242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汕头市川启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珂川)、杜珂川(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揭阳市明鑫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507民初24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