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太湖景苑度假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苏02民再100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无锡太湖景苑度假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太湖景苑度假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上诉一案,案号为(2021)苏02民再100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崇宁路5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