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骆斌, 苏州市青嘉水泥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定作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骆斌:本院受理苏州市青嘉水泥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与骆斌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震泽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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