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仲明,温家信, 惠东县大岭镇智高鞋厂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粤1323民初7207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
内容
惠东县大岭镇智高鞋厂、温家信:本院受理原告刘仲明诉被告惠东县大岭镇智高鞋厂、温家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2021)粤1323民初72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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