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海霞,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0213民初1012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海霞:本院受理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诉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苏0213民初101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