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上海杰银京华峰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魏明生,李静华,上海思凯道凯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上海菱川投资管理中心, 无锡桐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无锡友谊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思凯云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锡山区东亭滟紫滨建材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无锡友谊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杰银京华峰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思凯云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魏明生、李静华、上海思凯道凯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菱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锡山区东亭滟紫滨建材经营部:本院受理无锡桐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之日下午13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