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静, 惠州市亿博盛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1302民初14073号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静:本院受理原告惠州市亿博盛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302民初14073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