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连荣斌,潘林燕, 无锡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苏0213民初10431号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内容
连荣斌、潘林燕:本院受理(2021)苏0213民初10431号无锡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连荣斌、潘林燕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当事人权利义务书、民事裁定书、相关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民和路1号梁溪区人民法院2号楼第三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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