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法院
内容
黄嘉坤、曾健: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易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1625民初44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间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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