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法院
内容
汪映辉、汪得:本院受理原告黄挺诉被告孙国财、汪苏文、汪映辉、汪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当事人须知、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8日8时45分在本院机关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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