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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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戴杰、颜永东、孙英伟:本院受理原告陶红艳与被告田超雄、周小祥、孙英伟与第三人陈静、戴杰、颜永东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撤回起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102民初769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向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