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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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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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团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克斯康测量技术(青岛)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峰淼仪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团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大华环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金敏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民初13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开状及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