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人民法院
内容
陈氏日梅(TRAN THI NHAT MAI):原告陈华俊与被告陈氏日梅(TRAN THI NHAT MAI)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881民初5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陈华俊与被告陈氏日梅(TRAN THI NHAT MAI)离婚。二、婚生子陈越峰随原告陈华俊共同生活,由原告陈华俊独自抚养成人。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860元,由原告陈华俊负担。本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