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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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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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芳路、肇庆市匠帅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红卫诉被告李芳路、肇庆市匠帅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1204民初395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