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弘, 红宝石生物科技江阴有限公司 ,弘谷地产投资江阴有限公司 ,银汉飞流生物科技江阴有限公司 ,江阴澄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281民初373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弘、银汉飞流生物科技江阴有限公司、弘谷地产投资江阴有限公司、红宝石生物科技江阴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江阴澄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弘、银汉飞流生物科技江阴有限公司、弘谷地产投资江阴有限公司、红宝石生物科技江阴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281民初373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