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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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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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付子明:本院受理原告邓振庭与被告付子明、吴东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702民初39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