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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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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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欧福铎:本院受理原告邱富强诉被告欧福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己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205民初17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欧福铎应归还原告邱富强借款本金33000元,限被告欧福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本案受理费626元,公告费560元,共1186元,由被告欧福铎负担。本案受理费原告已预交,被告可迳付给原告,本院不再另行清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