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潘军,季立波,戴国芬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季立波:本院受理潘军诉戴国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