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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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
柳长新(江苏省溧阳市南渡镇强埠村委雷家村):原告俞国芳与被告柳长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111民初545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单、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上诉须知。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柳长新归还原告俞国芳借款20 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柳长新负担;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柳长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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