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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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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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船舶建造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南京海事法院 |
内容 |
南通毅恒船务有限公司、南通毅恒船务有限公司睢宁分公司:本院受理(2021)苏72民初883号原告程士华诉被告南通毅恒船务有限公司、南通毅恒船务有限公司睢宁分公司船舶建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72民初88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