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红卫、朱转梅:本院受理原告西安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已作出(2021)陕0102民初14216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