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勇,第三人-,王文虎, 上海文天防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苏0214民初504号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内容
王文虎:本院受理(2021)苏0214民初504号原告李勇与被告上海申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第三人上海文天防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王文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诉讼须知、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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