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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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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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兴同兴消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四川成都蒲江民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你公司、炉霍县华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嘉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川0131民初11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有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