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徐建国,徐建平,陶佳丽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陶佳丽:本院受理的原告徐建国与被告徐建平、陶佳丽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向法院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办公二区)九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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