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公告人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陕西广电丝路传媒有限公司、陕西广电卫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华夏乐府(北京)文化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广电丝路传媒有限公司、陕西广电卫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0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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