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艳,蔡强勇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苏0211民初2809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内容
蔡强勇:原告刘艳与被告蔡强勇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11民初28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09-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