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余建国:本院受理原告郑小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802民初460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余建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郑小金借款本金180000元;二、驳回原告郑小金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900元,由被告余建国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逾期强制执行;公告费560元,由被告余建国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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