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公告人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法院
内容
袁章平:本院受理原告河源柒捌玖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租赁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1625民初232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间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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