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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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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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惠州市新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罗兵锋:本院受理原告罗广发诉被告惠州市新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罗兵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本公告自登报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3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