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南京荣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赵起林、史建龙与你公司、滨海县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无锡市水利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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