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英,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文国不锈钢制品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2民初360号 |
案由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文国不锈钢制品厂:本院受理原告罗英诉你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浙02民初3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四份,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